據新華社北京12月19日電 國家衛生計生委19日公佈《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》,G2000明確了院前醫療急救的公益性,並提出“急救中心(站)和急救網絡醫院不得因費用問題拒絕或者延誤院前醫療急救服務”等“五不准”。
  管理辦法明確了院前醫療急救的“五不准”:第一,未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,任何單位及其內設機構、個人不得使用急救中心(站)的名稱開展院前醫療急救工作;第二,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置“120”呼叫號碼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院前醫療急救呼叫電話;第三,急救中心(站)和急救網絡醫院不得因費用問題拒絕或者延誤院前醫療急救服務;第四,急救中心(站褐藻糖膠)和急救網絡醫院不得將救護車用於非院前醫療急救服務;第五,除急救中心(站)和急救網絡醫院外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救護車開展院前醫療急救工作。
  《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》將於2014年2月1日起施行。  褐藻醣膠(原標題:不得因費用延誤急救服務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rigkkrcybsc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